为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提升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鄂市监办认检〔2024〕76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查概况
根据省局2024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部署,宜昌辖区内共抽取了19个认证机构28张认证证书,其中6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2张为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森林认证证书等。28张证书中有10张为省局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其余18张由我局组织认证专家联合各县市区局监管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了相关的检查工作。
(二)主要做法
检查组每进入一个企业,首先召开会议听取获证组织介绍情况,再到生产经营场所查看生产现场、了解工艺流程、生产关健环节等情况,认真查阅首次评审和最近一次评审的相关材料、查看体系文件等资料,发现问题后检查组成员如实拍照取证并记录,汇总确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形成事实确认单,最后向获证组织通报检查结果,并由获证组织确认盖章。
(一)获证组织存在的共性问题。一是管理体系文件与公司自身具体情况结合不够,明显流于形式;二是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文件存在多处未手工签字确认的问题。
(二)证机构未严格按照认证规范、认证规则开展认证审核活动。一是合同评审、审核方案制定不符合规范,未能有效识别申请认证组织资质不齐、认证覆盖场所不全等问题,存在审核计划人日数不足、现场审核时间占比偏低、两个阶段审核间隔低于0.5个工作日、审核场所不符等情况;二是认证机构在现场审核中对企业异地经营备案手续遗漏审核等情况;三是认证审核计划执行不严不实,存在审核场所不全、关键环节或程序有遗漏减少等问题;四是未对认证过程作出完整记录,未保留完整的一、二阶段审核认证档案材料等问题;五是认证流程与质量管控不到位,存在审核资料填写错漏、审核报告内容不全或部分内容与实际不符等情况。
(三)认证机构跟踪调查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未有效督促获证组织持续保持认证条件,存在获证组织地址变更后,认证机构未及时进行认证证书地址变更的情况;二是对获证组织不符合项整改、验证等情况跟踪不足,问题纠治不到位,认证有效性存在不足的情况;三是认证机构对获证组织认证证书暂停理由及暂停时间不适宜的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4家存在严重问题的认证机构,我局已作为案件线索移交到夷陵区局、远安县局和枝江市局立案查处,其余部分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限期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