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发布九财罚〔2025〕1号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提供“四份认证证书”为虚假材料被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机关食堂及战训基地、交巡警支队、看守所、拘戒所等食堂餐饮人工外包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5863915.19元,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委托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代理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于2024年1月3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告,于1月24日开标,1月26日发布了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重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企业”),中标金额为13443582.00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于2025年2月11日收到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的来函,反映中标候选人世瀚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核查信息不一致,其行为涉嫌提供虚假材料。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对来函反映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核实,依法调取、查阅了有关文件并按程序开展了听证会。经比对核查,中标候选人世瀚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下称“四份认证证书”)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核查信息不一致,为虚假材料。
企业主张通过第三方代理机构办理“四份认证证书”,自述“四份认证证书”办理过程中也没有现场检查等程序,并承认直至中标被告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前都未曾核实所办理的“四份认证证书”真伪。世瀚公司也无法确认其办理的“四份认证证书”原件在何处。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及听证会情况,企业在“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机关食堂及战训基地、交巡警支队、看守所、拘戒所等食堂餐饮人工外包服务项目”中提供的“四份认证证书”为虚假材料。世瀚公司在陈述申辩以及听证会中陈述的事由,都不是法定的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减轻、从轻处罚的法定事由。世瀚公司的证据也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没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主观故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之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决定对世瀚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67217.91元(大写:陆万柒仟贰佰壹拾柒元玖角壹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政处罚决定书发出之日算起)。(本文有删减)